1960年版。)回国以后,她又艰苦创办《中国女报》。除用以宣传外,亦欲据此来“联感情,结团体,并为他日创设中国妇人协会之基础。”(注:《秋瑾集》,第10页,中华书局1960年版。)这些宏愿虽未能实现,却鲜明地标示出她对“合群”的渴望。张竹君亦指出“要而论之,欲言救国……女子所宜先者,则首自立自爱,次则肆力学问,厚结团体。”(注:《记张竹君女士演说》,《警钟日报》1904年5月2~3日。 )吕碧城还专门著文《女子宜急结团体论》,阐述结群之要义,表达了“故吾深望同胞,急结成一完备坚固之大团体,一人倡而千百人附”的急切心愿。(注:吕碧城:《女子宣急结团体论》,《中国女报》第2期,1907 年。)
基于上述“合群”的心理认知,辛亥知识女性共组织了约35个妇女团体,大体上可以分为五类:1.与*运动有关的组织,如“共爱会”、“女界协赞会”、“女子参政同盟会”等。2.与教育有关的组织,如“女子兴学保险会”、“留日女学生会”、“湖北女子教育会”等。3.与谋职有关的组织,如“女界自立会”、女界合群求进会”、 “女子手工传习所”等。4.与福利有关的组织,如“卫生讲习会”、“女子进行社”、“中华民国家庭改良会”等。5.与社会运动有关的组织,如“女子后援会”、“女子劝捐会”、“劝募手工御寒品会”等。上述妇女团体遍布全国8省4市及日本东京,形成了广泛的社会效应。
随着革命形势的日渐好转,女子参政问题凸显出来。一些知识女性深信妇女参政是解决妇女问题的先导,“欲弭社会革命之惨剧,必先求社会之平等;欲求社会之平等,必先求男女之平权;欲求男女之平权,非先与女子以参政权不可。”(注: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第359页,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在她们看来,“女子之有参政权, 为人类进化必至之阶级,今日不实行,必有他日;则与其留日后之争端,不若乘此时机立完全民权之模范。”(注:《杨季威致某报记者书》,《妇女时报》第6期,191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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