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巡缉“私贩”、“海盗”,二是镇压人民起义。李鸿章在《筹议海防折》中就说:“陆军与水师用法各殊”,“水师犹可上岸击贼,陆军未便强令操舟”(《李书》朋僚函稿卷9、10、9、24、19、24、43、24、78、43。)。海军既司“上岸击贼”,又能为镇压人民起义而载运*援兵。
二
李鸿章除了制器练兵之外,还采取官督商办建起一批民用企业,比较著名的有上海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上海机器织布局和漠河金矿等。他说:“轮船招商局之设,原期收回中国利权,徐图自强之计。”创办开平矿务局是为了使“中国兵商轮及机器制造各局用煤不致远购于外洋,一旦有事,庶不为敌人所把持,亦可免利源之外泄,富强之基,此为嚆矢。”总之,他把创办官督商办企业的目的,说成是“收回利权”,“徐图自强”。他的这种说法是否符合实际,他所创办的官督商办企业是否具有“收回利权”的意义呢?这是值得研究的。
第一,李鸿章所讲的“收回利权”,是在承认列强在华侵略特权、不敢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情况下,主张自办一些官督商办民用企业,以“稍分洋商之利”(《李书》朋僚函稿卷9、10、9、24、19、24、43、24、78、43。)。他对同治帝说:他“叠奏请开煤铁各矿,试办招商轮船,皆为内地开拓生计起见,盖既不能禁洋货之不来,又不能禁华民之不用。英国呢布运至中国,每岁售银三千余万,又铜铁铅锡售银数百万,于中国女红匠作之利,妨夺不少。曷若亦设机器自为制造,轮船铁路自为转运?但使货物精美与彼相埒,彼物来自重洋,势不能与内地自产者比较,我利日兴,则彼利自薄,不独有益厘饷也。”(《李书》朋僚函稿卷9、10、9、24、19、24、43、24、78、43。)李鸿章并不企求铲除列强在华的经济侵略势力,而只是希望通过举办官督商办民用企业从洋商手中分润一些利权。一八七八年奕□等在评论轮船招商局作用时说:“从前洋商专擅之利权,中国商人得以分取而尚未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