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清朝封建国家的武装力量;他们的所谓“求富”,决不是求国家民族之富,而是要使李鸿章一伙封建买办性官僚集团发财之富。至于李、胡文章中说,曾、左、李拼命训练新式军队,是“暗地里或客观上为中国的独立和进步积累着物质力量”,这说法也是不对的。曾、左、李在暗地里“积累”的是个人的实力,他们互相抗衡,目的是为了争夺统治权。甲午战争中,李鸿章一味避战求和,他怕毁掉自己苦心经营的北洋海军,而不怕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去和日本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就是明显的例证。
第三,李、胡二同志说洋务派是“有识之士”,“企图在封建根基上嫁接点资本主义,还应该说是一种进步的倾向,开明的表现”。固然,洋务派要比那些视近代大工业生产和科学技术为“奇技*巧”、“雕虫小技”的封建顽固派要“开明”些,但是他们的真正“企图”,绝不是“嫁接”,更不是发展资本主义,而是为了维护没落地主阶级的反动统治。我们说洋务派是反动的,并非指他们办的近代企业,而是说他们的“卖国镇民”的反动目的。至于洋务派所兴办的军事工业及其附带建立的民用企业,只能说客观上刺激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这并非洋务派的主观愿望,而是洋务活动导致的必然结果。
不容忽视的是,洋务派官僚给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设置了重重障碍,比如,(一)在税则方面,洋商轻,华商重;在厘金(厘是1%的意思,厘金就是值百抽一税)方面,华商有,洋商无。(二)在洋务派兴办的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的近代民用企业中,实行经济垄断。李鸿章在试办织布局折中就说:“十年以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另行设局”,在其他如轮船招商局等行业,也是“不准另树一帜”。(三)在这些企业中,实权都操纵在政府派来的总办、帮办、坐办和提调等大小洋务派官僚手中,商股则处于根本无权的地位,商人不敢投资官商合办企业。(四)洋务派头目曾、左、李都是背后有外国列强作后台的大官僚。正是因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深受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政权的重重压迫和束缚,从而决定了它的命运只能是在坎坷不平的崎岖小路上缓慢而又艰难地前进。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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