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从洋务运动看中国近代化早期的特点 |
|
时间:2007-3-9 17:45:14 来源:不详
|
|
|
>薛福成说:中国应采用机器开采矿产,开采之法有二:一曰“官采”,由官酌拨款项,雇洋人,购机器,随时办理;二曰“商采”,即“仿照淮盐招商之法,查有殷实华商,准其集资报名,领帖设厂,置备机器,自行采取,官为稽其厂务,视所得之多寡酌定收税章程,严禁隐漏。”<薛福成:《庸庵全集》,文编,卷1,第24页>薛福成所说的“商采”,实际上就是“官督商办”。经元善说:“此时如欲创兴一业,开手先借招股,则议论多而难成,不得不借支官款开办。……苟一、二年大著明效,利息已有把握,然后招商入股,自必闻风响应。缴还官款后,仍存官督商办名目,仍统于肇造之大宪,始终节制。”<经元善:《居易初集》,卷1,第31—32页。>郑观应于1894年出版的《盛世危言》(五卷本)中说:“商务之战,既应借官力为护持,而工艺之兴,尤必借官权为振作”;“开矿之事,似宜商办而官为护持”,因为“全恃官力,则巨费难筹,兼集商资,则众擎易举。然全归商办,则土棍或至阻挠,兼倚官威,则吏役又多需索。必官督商办,各有责成:商招股以兴工,不得有心隐漏,官稽查以征税,亦不得分外诛求,则上下相维,二弊俱去。”<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第590、704、896页。>陈炽说:“商办非,官办亦非也。然则奈何?曰:考之于古,则增设矿人;参之于今,则官督商办。”<陈炽:《庸书》外编,卷上,《矿人》。>王韬、薛福成、经元善、郑观应、陈炽等五人都是当时著名的“早期维新派”,他们的出身 << 上一页 [11] [12] [13] 下一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