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倡导的。
最后,*改革。维新派宣传*改革,其核心是兴民权,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制。康有为赞美西方的自由平等、天赋人权说,认为“今此法权归于众,所谓平等之意,用人之立法者也,最有益于人道矣”。[29]他从《上清帝第一书》提出“变成法,通下情”,“增设训议之官”,到《上清帝第四书》正式提出“设议院以通下情”,民权*思想日趋明朗。到《上清帝第五书》以后,便系统提出了实行君主立宪制的*改革主张。谭嗣同更勇敢,更大胆,猛烈抨击封建的专制制度、纲常名教,将君主譬作“独夫民贼”,“三纲五常之惨祸烈毒,由是酷焉”;“君主一伦,尤为黑暗否塞,无复人理”。[30]于是他呼号“冲决君主之网罗”,“冲决伦常之网罗”,主张“废君统,昌民主”。梁启超鼓吹民权论不遗余力,“君主者何?私而已矣;民主者何?公而已矣”。他把24朝君主斥之为“民贼”,指出中国致弱之根源,在于“君权日益尊,民权日益衰”。他断言“民主,固救时之善图也”。[31]严复介绍和宣传西方的民权思想,是维新派中的佼佼者。指出:“故言自由,则不可不明平等,平等而后有自主之权。合自主之权以治一群之事者,谓之民主”。[32]他赞美议会制度,倡导“设议院”,以集众人之智力,兴邦治国。维新派激烈的*主张,是洋务派不敢想象的,且是他们坚决反对和抵制的,就是早期维新派也不敢倡导。
到“百日维新”期间,维新派为了争取光绪帝主持变法,争取帝党、洋务派参与变法,减少来自顽固派、后党的阻力而改变激进的*改革主张。但这不会也不能否定戊戌维新运动的历史功绩和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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