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并提出“西法于利国利民之商务,国家必力为保护,使本国商人得自主其权力”。(《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44,《铁厂招商承办议定章程折》。)张之洞主张对已转为商办的企业继续提供各种优惠条件,同时他还大力扶植私人创办企业,主张“筹本集股,购置运销,统由商人自筹自办,官不预闻”。这种“官任倡导,商任经营”的政策,极大地调动了私人办厂的积极性。光绪三十三年,商人宋炜臣集资300万元,呈请创办汉口水电公司,张之洞以官款30万元为股给以资助。同年道员程祖福集股银30万两,请办黄石港附近台子湾水泥厂,自称30年后,机器厂全部报效归官,张之洞批语为:“本人意在提倡实业,畅销湖北土货,此条应勿庸议。”张之洞鼓励私人兴办企业,并以官款给以资助,这种做法,在清朝封建官吏中实属罕见。
张之洞还主张实行专利政策,他说:“自创新法,造成各种货物者,给予牌照,准其专利若干年,凡人工所成之货,厘税尤须从轻,新出式样,并免厘税”。以立法形式维护和保护发明者的利益。光绪三十二年,曾留学美国的安徽人王蓉棠将乱丝败茧加入化学材料,织成彩绸成功,并在汉口招股设厂,申请专利,并获批准。专利制度的设立以及对私人创办企业的各项政策,调动了私人投资近代工业的积极性,促进了近代中国工业化发展的速度。
工业化是张之洞近代化思想的核心内容。在湖广总督任内,张之洞以武汉地区为基地,建立了轻重工业体系,并在创办企业的实践中,开始对中国工业化的道路、途径和方法加以探讨,提出了轻重工业并举的主张和官办转商办的途径以及奖励私人创办近代企业的方法,从而奠定了中国近代工业化的理论基础。张之洞在提出轻重工业并举的前提下,特别强调钢铁工业对工业化发展的重要作用,认为“铁之兴废,国之强弱,贫富系焉”。他的主张反映了民族资产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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