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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末灾害群发期看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历史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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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47:1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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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1895年8月山西南部大洪水,其中1870年的长江大洪水是该流域830余年来最大的一次洪水,长江干流宜昌段洪水位比1954年还高10米,四川合川、涪陵、丰都、忠县、万县、奉节、巫山至湖北宜昌等沿江城镇均遭灭顶之灾,宜昌至汉口间平原地区受灾范围约3万平方公里,远较1931、1935和1954等洪水年为大;1885年的珠江洪水还造成1万余人的死亡。(注:胡明思、骆承政主编:《中国历史大洪水》(上、下卷),中国书店1992年版,各场次洪水条。另据前引姚鲁峰文,我国七大江河及其它中小型河流历史首位洪水均发生在十九世纪,总计23场次,其中1861-1895年间发生12场次,占1/2强。)至于其他一些洪水,其洪水量级或许不算太大,造成的损失却同样惊人,如1865年长江下游数省大水灾,江浙居民即“淹毙十余万”(注:《清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同治中兴。);1884年江西浮梁县、景德镇等地山洪爆发,“淹毙人口不下两万”(注:1884年10月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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