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0年为峰值年)、1730-1750年(1740年左右为峰值年)形成两个较大的高峰期,但从1820年后却明显增多,且一直保持大幅上升趋势,并在1880年左右达到最大峰值(注:参见葛全胜、王维强:《人口压力、气候变化与太平天国运动》。载《地理研究》1995年12月第4期。)。李向军先生在其近著《清代荒政研究》中,则根据清代各种官书如实录、圣训、通典、通志、会典事例及方志、档案与部分清人笔记、文集中有关水、旱、雹、虫、风、霜雪、地震、疫等灾情资料,统计了1644-1839年历年受灾州县数,并制成清代灾况变动图。据该图显示,清代灾害先后在1674年(康熙十三年)和1744年乾隆九年)分别形成两个高峰期,以后又趋下降,至乾隆末嘉庆初出现一个小小的升降波动后便一直上升,在1839年达到最高峰(注:《清代荒政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版,第17-18页。)。这与张丕远的研究成果有着惊人的相似。尽管作者没有对此后的灾情进一步作出统计,但这种上升趋势很显然是不会随之戛然而止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与本文已经描述的1861-1895年的灾害状况实属于同一变化阶段。
证据之三:各种特大灾害继起迭至,交相并发,具有明显的多样性、群发性和整体性等周期性集中爆发的特征。
——特大洪涝灾害频频发生。本世纪七八十年代之交,我国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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