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从清末灾害群发期看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历史条件 |
|
时间:2007-3-9 17:47:13 来源:不详
|
|
|
19日《申报》。);1885年湖南大水成灾,“常(德)、澧(州)一带淹毙万余人”。(注:《王先谦自订年谱》,载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第723页。)1888年永定河大水决口,卢沟桥一带竟“淹死居民二万有奇,为自来北边所未有”(注:《刘光第集》,第197页。);1890年,永定河再次决口,“横溢东安、武清等县,直趋津郡”,“淹毙之人,据办理赈务各官所拟,总在1万五千至二万之谱”(注:吴弘明整理:《津海关年报档案汇编(1889-1911年)》,天津社会科学院、档案馆1993年印行,第11页。);此前的1887年,黄河在河南郑州发生晚清最后一次重大决口,豫、皖、苏“三省地面约二三十州县尽在洪流巨浸之中”(注:《录副档》,光绪十三年八月三十日刘恩溥折。转引自《近代中国灾荒纪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版,第501页。),据估计约有93万人(一说200万人)沦为鱼腹(注:王劲峰等:《中国自然灾害区划》,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年版,第41页。),可以说这也是近代中国人口损失最严重的一次洪水灾害。
——旱荒奇重。一般来说,水、旱两种灾害之间本有很强的互斥性,但在本期由于降水变率极大,以致与上述大范围、高强度的洪涝灾害相伴随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