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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末灾害群发期看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历史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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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47:1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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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总结。如前述之“丁戊奇荒”,即是以干旱灾害为主体、由随之而起的蝗患、疾疫、狼灾、鼠灾等多种灾害组成的灾害系统。在整个灾荒期间死亡的人口中,有很大一部分实际上是由并发的疾疫大流行造成的。如河南安阳,死于瘟疫的饥民即占旱荒期间死亡人口的半数以上(注:《安阳县续志》,卷末。);山西省更是“瘟疫大作”,以致全省人民因疫而死的达“十之二三”。(注:光绪《山西通志》,卷八十二,《荒政记》。)疫势如此之猛,很显然是与长期干旱造成的环境污染以及因极度饥饿导致的灾民体质严重下降紧密相关的。就连随后发生的甘肃武都大地震,也和它存在着令人难以置信的触发机制。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观察,这种旱震交织并发的情况,实际上并不是一种偶然的巧合,而只是孕震过程中造成的气象效应,是地震引起的气象变异。据耿庆国统计,从公元前231年到公元1971年的2202年间,华北及渤海地区发生的69次大地震,除了1337及1368年河北、山西的两次地震外,其余67次,都是旱震震例。(注:耿庆国:《中国旱震关系研究》,海洋出版社1985年版。)换言之,此一时期该区域发生的大地震无一例外地都在震前引起了大旱。此后,郭增建等人根据地气耦合原理又进一步指出,大地震不仅与大旱灾有关,也与大洪大涝有关,不仅可以影响震前气候,也能影响震后气候,不仅属于同域相关,即大地震与大旱大涝在同一范围内发生,而且存在着异域相关,即大地震和大旱大涝位置各异,如蒙新甘交界地区的大震与黄河流域的大旱大涝、滇缅地区的大震与长江珠江的巨洪之间,在地震前后形成的地气耦合过程的有效时段内(一般是一年)均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据其研究,1842年6月11日新疆巴里坤7次地震与1843年黄河下游特大洪水、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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