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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末灾害群发期看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历史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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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47:1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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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到1912年,我国共发生7级以上的地震14次、死亡千人以上的地震11次、死亡万人以上的地震2次,而本期即分别占有6次、5次和1次(注:参见张家诚:《地学基本数据手册》,海洋出版社1986年版,第201-207页。)。其中尤可值得注意的是1879年7月1日在甘肃阶州(今武都)发生的里氏8级大地震,仅震中的阶州、文县有数据可查的就有4万余人被压毙或被有可能是地震引起的洪水吞没(注:参见李文海等:《中国近代十大灾荒》,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6页。),其波及范围“东至西安以东,南过成都以南,纵横几二千里”(注:《光绪朝东华录》,第1册,总第783页。),甘肃、山西、陕西、河南、四川、湖北等地至少有144个县市受到程度不同的破坏和影响(注:顾功叙主编:《中国地震目录》,科学出版社1983版,第178-182页。)。其破坏程度,在近代中国1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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