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废继绝”的宗主国义务,而且,这也会给尚未脱离清王朝宗藩体系的其他国家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但是,出于避免重蹈安南覆辙的考虑,清廷对清缅之间的宗藩关系问题,在同英国的最初交涉中并没有明确提及。关于此点,当时的使英大臣曾纪泽在光绪十一年八月十五日(1885、9、23)致清廷的电报中,已有所分析:“缅之贡期疏于越,不提属国,我之进退裕如。如提属国则须争,争不得而听其所为,似损国体,强支又蹈越辙”。[74]
而当时缅甸方面对延续百余年的清缅宗藩关系,已不抱任何希望。据曾纪泽八月二十七日(10、5)的电报载:“缅复英文甚硬,英兵即进。英牍有印度可管缅政一层,缅复云此夺缅自主权,须德、法、俄允准,未提中国。”[75]
清缅双方在宗藩问题上的失误,恰为英人所利用。当清方向英国表示出欲在英缅之间进行调停的意向后,英人即采取了一种极为狡猾的应对策略。曾纪泽九月五日(10、12)的电文曰:“英复文云,缅之贡华,前者不知。华允调停,英甚感谢。然调停仅暂安,现欲靖暴乱,俟办毕再与华议商善后之政。”[76]
清政府随即命曾纪泽照会英国外交部:“云缅无礼已甚,英伐之固当。但究系中国贡邦,此后英拟如何之处,全看其作何答复。至开谈须以勿阻朝贡为第一义,但使缅祀不绝,朝贡如故,于中国便无失体。八幕通商,宜作第二步办法。”[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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