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为了培养洪天贵福在治国经邦方面的能力,到了后期,洪秀全开始有意识地尝试让他来涉猎政务。
现存洪天贵福以幼主名义发布的诏旨计有20余件,其中最早的一道诏旨颁布于天历庚申十年六月十九日,即1860年7月29日。这说明最迟到1860年夏,洪天贵福已经开始象征性地涉足朝政。此时他才12岁,实际年龄还不满11周岁。
这些所谓的幼主诏旨十有八九是关于人事任命方面的内容,按照其重要程度,无疑经由洪秀全亲自裁定,而且极有可能直接出自洪秀全的手笔,然后再由洪天贵福照抄一遍颁发。看来,洪秀全是想让洪天贵福赢得人望,逐渐培植群臣对幼主的敬畏心理。他甚至吩咐洪天贵福抄录自己撰写的《十救诗》,然后将之刻印成书,冠名为《幼主诏书》。虽说不免有些不伦不类,但从中也可以看出洪秀全用心之良苦。
作为幼主,洪天贵福领略到了与他身份相称的尊严——“各王见我均须跪礼,母磕头礼我的”[30]。但是,这种尊严是他与身俱来的,或者说是其父洪秀全赐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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