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钱、8分不等。经由上述手续后,所开荒地即归个人。这种开垦草场行为影响了草原畜牧业经济的发展,不过最终因气候等自然限制因素的影响未能大规模展开。
三、垦殖山地政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在清代,向山地推进的垦殖政策实施最为明显、影响最大的首推陕南地区,尤其是这里乾嘉以后的垦殖山地政策,对森林生态资源的破坏程度是空前的。乾隆中后期以来,与陕南地区山地森林植被砍伐力度加大相伴随的是清廷相应的利好政策,表现在:一是因山内“地广赋轻”,土地肥沃。二是清中央和地方各级大开山禁、鼓励垦殖等优惠政策的出台。
一般来看山内赋税较轻与清朝初年“人烟稀少”相关。清初制定赋额时,陕南老林古木丛篁,尚都没有被开辟,所以科税相对较轻。如“山内地广赋轻,惟商州与汉中之南、城洋西,征银间及万两。同安及四川之保宁府,湖北之旬阳、宜昌,各郡县极多,不过三四千小邑,祗数百、数十两。缘当国初定赋之时,多系未辟老林,故率从轻科。”又“国初定赋之时,原定之额不能符数,募人领地承赋,而土著之民无多,其承纳之国课不过几钱几分,领地辄广数里,至离县穷远者,一纸执照之内,跨山逾岭常数十里矣。完课既为无多,故其赁佃之租,亦不似外间之按亩而定也。”[34]征收田赋是封建社会统治者维持正常财政经济运转的最基本保障,在陕南山地及周围县份征收极低的田赋,一方面是因人烟稀少,山地未辟,而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上述地方农业生态条件还是相对脆弱的实际,否则决不会出现征收极少田赋的美事。
说到陕西地方各级政府大开山禁的垦殖政策,早在康熙年间就已出台,且自此持续有清一代。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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