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噶尔,满营兵334名,绿营兵625名。
叶尔羌,满营兵211名,绿营兵680名。
和阗,绿营兵232名。[20]
对于西北边界地区,清廷亦采取了定期巡边制度。乾隆二十六年(1761)参赞大臣阿桂奏言:
“塔尔巴噶台地居厄鲁特西北,与俄罗斯、哈萨克相近,自应驻兵屯田。……自辉迈拉呼至都图岭设卡伦二十一所,并迁都尔伯特、扎哈沁等部落,以壮声援,每年仍派兵巡查一次”[21],开西北巡边制度之始。
乾隆二十八年(1763)伊犁将军明瑞等受命捡派人员,率同熟谙地理之厄鲁特,前往吹、塔拉斯、阿勒和硕、沙喇伯勒等处巡查。西北巡边路线分为两路:南路自特穆尔图淖尔之南,由八勒诨岭至塔拉斯、吹河;北路沿伊犁河,由古尔班阿里玛图至沙勒伯勒。乾隆四十二年(1777)“令各领队大臣分管卡伦,每年春秋二季各巡查所属卡伦一次”[22],遂成为定制。
对于西藏地区,由驻藏大臣和噶厦政权共同负责边防事务。乾隆末年以前,驻藏清军一直保持在500—2000人之间。驻藏清军每三年一换。《钦定藏内善后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
(1)完善西藏的常备驻军制度,将西藏的常备军分为绿营和藏兵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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