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两篇“人口迁移的规律”同题文章,首次探索了人口迁移的推拉力规律,其中在论及“经济目的的支配”时,雷氏特别强调拉力或引力的主导作用,并且认为拉力强于推力是迁移的基本动因:
坏的或强制性法律,沉重的赋税,糟糕的气候,不相宜的社会环境以及强迫(如买卖和运输奴隶)等等都已经并仍然在产生着迁移流,但是这些迁移量没有一个能同由于期望改善物质条件而产生的迁移量相比。(注:(英)雷文斯坦:《人口迁移的规律》,原载《英国皇家学会杂志》(1988年6月号)转见周叔莲、金碚主编:《国外城乡经济关系理论比较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85页。)
在雷文斯坦文章发表后的七十多年时间里,虽然人口学界仍不乏对迁移规律的探讨,但绝少超越雷文斯坦基本思想者。1965年4月, 宾西法尼亚大学E·S·李在密西西比河流域历史协会年会上宣读的“迁移理论”一文,将影响人口迁移的因素归纳为四类:与迁出地相联系的因素;与迁入地相联系的因素;中间障碍因素;个人的因素。李还绘出一幅表示前三类因素之间关系的图形:在迁出地和迁入地布满了分别表示拉力、推力和无甚影响的“+”、“-”、“0”符号, 迁出地和迁入地之间则是形状犹如波涛的“中间障碍”。李氏认为,迁出地、迁入地及中间障碍,对每一个流动人口而言,都有许多推力和拉力的因素存在其中。换言之,前三类因素与第四类因素也相关相联。在阐述这一迁移框架的基础上,该文还进一步提出了迁移的规模、迁移流和反向迁移流以及迁移者的特点等一系列假设。(注:埃弗雷特·S·李(Everett S.lee)《迁移理论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