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人,皆各业领袖遴选同业有志之士训练成团,并无游手之徒溷迹其间,故每逢开会及操演莫不整齐严肃,绝无喧哗”。[11](P285)
绅商还积极推动“地方自治”。
1905年10月,上海工商界成立了上海县城厢内外总工程局。它的宗旨是“整顿地方一切之事,助官司之不及,兴民生之大利”。这个总工程局,“设办事总董5人,内一人为领袖,设议事总董33人,内一人为议长”。[12]可见,它是以西方*制度为依据,设议事及办事两大机构的。这是一个相当完备的地方自治团体。1909年初,清廷颁发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以后,上海县城厢内外总工程局改名为上海县城厢内外自治公所。
张謇在南通依靠自己的地位和经济实力推行地方自治。南通组成的县议会、自治会可以议决地方财政预算、发行地方公债、选派留学生以及决定修桥筑路、开渠治水等事,甚至知县也要向自治机关报告工作。地方政府的一部分权力被绅商的自治机关取代了。
苏州绅商以街道为区划组成基层自治团体名曰市民公社。1909年观前大街市民公社成立,发起人是怡和祥洋货店经理、苏州商务总会会董施莹。其他街区的商人也仿效成立。社员中,商人占95%以上。最初市民公社的活动是清洁街道凿井通沟、修理水龙、添补水缸等项,其后扩充到保安工作,又规定:“其他一切地方公务,宜随时开会议办”。[13](PP58-90)
广州商人也成立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