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年(顺冶元年)清军十余万铁骑入关,迅速占领了明王朝的统治中心一一北京。当年十月,顺治帝出盛京(沈阳)迁都北京,清朝统治从中国的东北角转向中原广大汉族地区,并开始逐步确立对全国范围的统治。
随着清军入关,原来居住在辽沈地区的大部分满族人民和一部分汉族人民,被驱赶进关打仗。
满族人民身受八旗制度的束缚,是不能自由迁徙、自由外出谋生的。所以,清军入关,八旗兵丁的家口,也纷纷随军入关,造成了辽沈地区人口急剧减少,劳动人手奇缺,大量土地荒芜,以致清初一段时间辽沈地区的经济处于停滞状态。
但是作为祖宗肇兴之地的辽沈地区毕竟是清朝统治的大后方和根据地,无论兵源还是财源,清廷还不能不依赖辽沈地区.因此,为了迅速恢复辽沈经济,首先必须增加辽沈地区的劳动人口。于是清初统治者,对关外地区实行了明智的开放政策。对于关内各省汉族人民来辽沈地区垦荒种地实行招徠政策。1649年(顺治六年),清廷首先下令,动员先年入关在内地各省居住的原关外辽沈汉人“愿还乡者”返回辽沈。1651年(顺治八年),明确提出“民人愿出关垦地者,令山海关造册报部,分地居住”[17]。1658年(顺治十五年),正式颁布了辽东招民开垦条例。明确规定:有招至百余名者,文授知县,武授守备:60名以上,文授州同、州判,武授千总。50名以上,文授县丞,主簿,武授百总。招民数多者,每百名加一级。所招民每名给粮一斗,每地一垧给种6升。每百名给牛20头。到1661年(顺治十八年)时,辽西的锦州、广宁、宁远地方从关内迁来的流民竟有千家之多。原來为躲避战乱而逃亡登州及广鹿、长山诸岛的汉民亦纷纷回到辽东。仅回辽东半岛金州原籍者就有七百余名。由于金州一带地荒人稀,清廷准许在金州“任意开垦”。致使金州一带“生聚渐多”。为了招徠更多汉人来沈,清廷采取了降低赋税的办法。1658年(顺治十五年)定辽阳一带每亩只征银三分,这与赋繁税重的关内各省相比,对流民具有强大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