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政府对内陆各关制订了征收商品通行税的原则和法规,称为“某某关商税税则”,对此已经有许多研究成果,其中中国学者许檀等和日本学者香坂昌纪的研究是开拓性的,具有重要意义,也颇具代表性。许檀等学者在分析了一些税关计征方法变更、品种增删、部分商品税额的增减及裁革免税之后,认为:“清代的税则条款和税额,从整体上看相当稳定,那么应该可以认为,其税率是呈下降趋势的。”并指出:“不能认为税额的增长就一定是加重剥削”1。
香坂昌纪根据康熙《浒墅关志》2和嘉庆《浒墅关志》对不同时期浒墅关的税则进行比较,说明税额在不同时期都有所增加。他认为,雍正年间规定“计石征课制,其后继续使用,基本的原则没有变化,但是可以推断税率超过定制(部颁税则标准)的倾向是不可避免的”。还认为,康熙、雍正二次修改税收则例,“每次(商人)担负的税额都被增大”3。 但香坂氏认为北新关的税率低 4。
简言之,以许檀等为代表的一部分学者认为,整体上税则相当稳定,税率呈下降趋势。税额增长也不一定是加重税收,也就是说政府的税则整体上变化不大,税是不重的。以香坂昌纪为代表的一部分学者则认为,税额是增加的,税率增加的倾向也是不可避免的,浒墅关几次修改税则,每次都增加了征收标准,商人的税负比较重。应该说,两篇文章都以扎实的史料为依据,论述严谨,但却得出两种相反的结论,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也值得作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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