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金所属的两类朝鲜人:一是率部或举家自愿来归者,一是多次战争中“俘获高丽人户”,将其中的大部分人纳入满洲八旗,编入旗籍。前者多单独编为满洲旗分佐领,例如,正黄旗满洲第四参领下属的第九佐领、第十佐领,正红旗满洲第一参领下属的第十二佐领、第十三佐领、第十四佐领、第十五佐领,这些佐领亦称“朝鲜佐领”;后者则编人满洲包衣佐领,名为“高丽佐领”,譬如,正黄旗满洲包衣第四参领所辖第一高丽佐领、第二高丽佐领[5]。清初各部落长“率众归诚,功在旂常,赐户口者,曰优异世管佐领;仅同弟兄族里来归,授之以职者,日世管佐领”[6]。上述佐领多数为世管佐领,管理的方式是世袭的。金氏和韩氏等主要世家所辖佐领均属此类。据《八旗通志》卷四旗分志记载:
第二高丽佐领,系国初编立,始以辛达礼(一作新达理)管理。辛达礼故,以其弟尹达礼管理。尹达礼故,以辛达礼之子胡住管理。胡住缘事革退,以其弟花柱管理。花柱故,仍以胡住管理。胡住故,以胡住之子他穆保管理。他穆保因疾辞退,以其子花色管理。花色故,以其族人三保管理。三保调管公中佐领,以常明之弟蓝翎侍卫双保管理。
新达礼于天聪元年率领三兄弟等来归,“越二年,朝鲜归附人户益众,分置佐领”,“特命入内务府,授佐领,兼总理三旗火器营事务”[7]。第一高丽佐领则是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因“花色所管高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