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海关四处,几乎中断20余年的海外贸易方才出现了新的转机。
除此而外,清政府还实行赈济灾荒、惩治贪污等政策。所有这些集中表现了清初执政者在经济上的主张和举措,既受中国传统的重农抑商模式的影响,又受满族所处文明较低社会阶段的制约;既要面对现实,承认经过明末农民战争冲击社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顺应民众要求,采取与民休息的种种措施,又要充分满足作为统治阶级核心的满族贵族及八旗官兵的要求,采取暴力政策和掠夺措施。
三 清初社会经济恢复发展及其局限
在清初上述政策的推动下,经过各族人民的辛勤劳动,使得极为衰蔽的社会经济日渐恢复。这一进程,大约经历了从顺治元年到康熙六十一年的70余年时间。就其恢复情况而论,可以康熙二十年三藩之乱的平定为界标,分为两个阶段。在此之前,即从顺治元年到康熙二十年,进展迟缓。在此之后,即从康熙二十一年至六十一年,进展迅速。但从总体来看,恢复进展比较迟缓。
(一)农业的恢复。农业是清代社会经济的基础。耕地面积增长与农业人口增长速度是衡量农业恢复发展的两个根本标志。明代耕地面积和人口, 据官方统计, 万历六年人口为60692858 , 天启六年田亩为743931900,分别为明代最高数字。清朝建立后,致力于经济恢复, 在农业生产方面,虽然耕地面积、农业人口迭年有增,但在清初20余年间,增长缓慢。据统计,顺治八年的田亩290858461亩, 只有天启六年田亩的39%。人口10633326,只有万历六年的17%。从顺治八年到十八年的11年,田亩增加23560436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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