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重大的变化。
在湖北,1911年6月“总计当时湖北新军第八镇和第二十一混成协共约一万五千人,纯粹革命党人将近两千人,经过联系而同情革命的约四千多人,与革命为敌的至多不过一千余人,其余都是摇摆不定的。”(《辛亥首义回忆录》第121页)。
在浙江,“同盟会会员和光复会会员在新军干部中占主要地位,并且一般都受到全军上下的信任。非会员的干部也大多数同情革命。”(《辛亥革命回忆录》第一册第630页)。
在山西,到武昌起义时期,“山西军权,可以说基本上已落在同盟会会员的手中了”。士兵中“思想进步者居多数”。(参阅《辛亥革命回忆录》第五册第105页)。
新疆伊犁新军,“经过革命党人冯特民等人的积极宣传活动,新军中加入同盟会者日益增多,逐渐形成伊犁反清斗争的一支主力军。”(同上书第505页)。
广西新军,基本上是在革命党人的直接主持下编练起来的。它的领导权实际上是控制在革命党人手中。到武昌起义前夕,新军中“普遍建立了同盟会的组织,依照陆军编制的所有单位都设有支部。”(《辛亥革命在广西》(上集)第112页)。
在湖南“自鄂省新军首先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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