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使后金统治的基础八旗制度得以加强,也使努尔哈赤家族对后金权力的垄断,进一步制度化与合法化。
已如上述,所谓八旗(八王)分权倾向,主要是指四大贝勒而言,因此,基本上可以认为,八王共治制是努尔哈赤为遏制四大贝勒的权势,调解他们因争夺嗣位引发的尖锐矛盾,而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八王共治制规定后金的各项权力,由八王共同执掌,后金的一切收入,也由八王共享。这是努尔哈赤保证八王实力均衡,权力相等之举。事实上,八王也只有真正处于平等的地位,才能做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在推选新汗时,不会受到某一强有力者的控制与操纵。然而,这只是努尔哈赤的一厢情愿,与后金现实并不相符。八王共治制的部分实施,并未能使八和硕贝勒真正达到实力均衡。
四大贝勒与诸小贝勒之间*地位、*权力相差悬殊的情况,由来已久。四大贝勒“皆长且才”[23],资历、贡献和威信,无不超过诸小贝勒。他们长时期跟随父汗征战,处理日常政务,是努尔哈赤最得力的助手,为后金的建立立下首功。后金八旗,努尔哈赤自将两旗,所余六旗内,四大贝勒即拥有五旗。[24]早在天命元年(公元1616年),努尔哈赤即命四大贝勒“共理机务”,[25] 六年(公元1621年)二月又令他们“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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