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数与官缺的产生
按清朝制度规定,官员的数量是有定额的。比如中央的六个部,每个部两个尚书、四个侍郎,一旦确定下来,就不得随便增减。地方政府也是一样,全国1360多个县,220多个直隶州和散州,200多个府(清末数),每个府州县,都只设一个正印官,以及一定数额的佐贰属官。有时某些职位无定额,那也只是少数情况。据《广阳杂记》记载,康熙年间不包括八旗武职,文武官员的定额是15600员。其中在京正杂大小官2546员,直隶及各省正杂文职6404员,学官3001员,各省武职2651员。1见下表。
省 份
文 职
武 职
正 杂 官(员)
学 官(员)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