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试论清末 预备立宪 的实质及其意义 |
|
时间:2007-3-10 10:35:42 来源:不详
|
|
|
359页、995页、953页、918页、639页、464页、430页、471页。%>。并将政务处、军机处和原内阁一并裁撤。这种作法,虽不尽符三权分立的原则,但已初具雏型。遗憾的是,尽管奕□等人提出的三权分立并不想从根本上触动封建制度,只是形式而已。就其形式本身,同西太后等一贯推行的绝对专制独裁也是对立的。在西太后看来,“军机处虽为政府,其权属于君,若内阁则权属于臣”<%《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369页、359页、995页、953页、918页、639页、464页、430页、471页。%>,所以在□定中央官制的诏谕中,宣称“军机处为行政总汇,……尚无流弊,……内阁军机处一切规制,著照旧行”<%《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369页、359页、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下一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