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暴发了。清政府慌慌张张地在10月30日发布了一个上谕,宣布结束“筹备”,立即“实行宪政”。在这个上谕里,有一段话对几年的预备立宪作了一个总结性的自白:“政地多用亲贵,则显戾宪章,路事朦于佥壬,则动违舆论。促行新治,而官绅或借为网利之图,更改旧制,而权贵或只为自便之计。民财之取已多,而未办一利民之事,司法之诏屡下,而实无一守法之人。驯致怨积于下而朕不知,祸迫于前而朕不觉。”(《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96页。)
且不管发布这个上谕出于何种动机,作为一个无可奈何的自供状,应该说这段自白还是大体符合实际的吧!
但清政府这个“实行宪政”的上谕实在来得太晚了,它已不能发生任何实质性的*作用。仅仅过了三个月,清政府的反动统治就被人民革命运动彻底打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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