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明末清初吏治败坏、贪风日盛的局面,官场的*在康熙中期得以清明,为社会经济的全面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康熙帝很重视总结历史上的经验教训。一次他在谈到秦末农民起义时指出:“久乱之民思治。秦民日在汤火之中,沛公入关,首行宽大之政,与父老约法三章,民心既归,王业根本已定于此。”[7]为此,他顺应明末清初社会发展形势,采取了“与民休息”的经济政策。康熙认为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养民”,于是采取了如下的一些措施:第一,坚决废止了多尔衮倒行逆施的“圈地令”,将直隶、山西、山东、河南、湖广、陕西数省明藩土地交由原租种民人耕作,称为“更民地”,与民田一例输粮。据著名明清史专家商鸿逵教授统计,除直隶一省外其他各省的更民地总数达16.6万余顷。[8]显然,更民地的推行,使一大批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了极大程度的发挥。第二,继续招抚流亡,奖励垦荒。康熙二十四年,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四省耕地面积比顺治十八年增加了近50万顷。平定三藩之乱后,清廷又在四川、云南、贵州和陕西等遭受战祸严重的省区“动库银买给牛种”,招徕流民“劝垦”[9]。20余年后,上述四省“人民渐增,开垦无遗”[10]。第三,蠲免钱粮。康熙帝曾说:“政在养民,蠲租为急。[11]”据学者统计,自康熙元年至四十四年,清廷蠲免钱粮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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