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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与乾隆朝大教案

时间:2007-3-10 10:47:13  来源:不详
中西文化交流的桥梁。 

遵循利玛窦的“应策略”,明末清初西方传教士的在华传教事业有很大发展。清朝康熙初年,杨光先在《请诛邪教状》中指出:传教士在济南、淮安、扬州、镇江、江宁、苏州、常熟、上海、杭州、金华、福州、建宁、延平、南昌、建昌、广州、桂林、重庆、保宁、武昌、西安、太原、开封、京师等地,共建教堂30所,“每堂每年六十会,每会收徒二、三十人。”“香山澳盈万人,踞为巢穴,接渡海上往来。”[1] 在此,杨光先明确地将澳门指称为中国天主教的大本营。 

明末清初,西方传教士不仅以澳门为中心,积极中国内地传教,而且利用澳门的特殊条件培养中国籍的神职人员。主要方法有:1,从澳门教徒中选拔人员,逐步培养为修士或司铎。2,从内地教徒中选拔人员,送往澳门培养为司铎。3,以澳门为津梁,将选拔出来的中国教徒经澳门送往国外,留学深造。通过这3种方法,中国产生一批本土的神职人员。郑玛诺、吴渔山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们在中国天主教史和中西文化交流史上都作出一定的贡献。 

礼仪之争发生后,清政府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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