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经商贸易,并且也未提及由琉球国王立国事宜。与此同时,日本正使ròu@④户玑亦专程到北京总理衙门商议此事。1871年日本曾与中国签定了《中日通商条约》。在签约过程中,日方一直企图将“内地通商”及“利益均沾”条文列入,以取得同西方列强一致的在华权益,均遭到中方全权大臣李鸿章的拒绝。通商条约中规定日本人不准入内地通商,日本进口货不准入内地,日本人亦不准许入内地置买中国特产。日本政府对条约深感不满,日使伊达宗城因此被免职。条约签定的次年,日方即请求改约,但始终未能如愿。现在,日方重新在“球案”了结的条件中提出改约,可以说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当时中俄关系十分紧张,俄国战舰15艘云集长崎威逼中国沿海,日本充分利用这个时机以贫瘠荒凉的两个小岛换取清政府对其吞并琉球的承认,并要取得在中国与欧洲列强相同的地位与权益。李鸿章和总理衙门考虑到,第一,“事已至此,在日本已算退让,恐别无结局之法”[②②];第二,“割南岛以封琉王,并附益以首里王城,使得归其故宫祀,其宗社”[②③];第三,“现在事势中国若拒日本太甚,日本必结俄至深”,认为“此举既以存球,并以防俄”[②④],所以同意与日谈判“分岛改约”。这样8月中旬开始分岛改约谈判,11月,清廷草草拟定了《球案条约》,接受了日本人提出的条件。
对于分岛改约,清廷内部议论纷纷,莫衷一是。右庶子陈宝琛上书痛陈改约不宜轻许、球案不宜遽结。他认为中日俄关系,“视我之强弱而已。中国而强于俄,则日本不招而来,中国而弱于俄,虽甘言厚赂,兴立互相保护之约,一时中俄有衅,日本之势必折而入于俄者。”[②⑤]陈宝琛进一步提出割琉球之地分属中日及修改商约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今我若轻结琉球之案,则俄人有例可援,中国无词可措,以俄兵取高丽,如汤沃雪,而其势与关东日逼,非徒唇齿之患,实为心腹之忧。祸延于朝鲜,而中国之边更及矣”,改约定会引起西方诸国对华的更大贪婪,“今日本首决藩篱,巴西诸国必且围视而起,中国将何以应之?”[②⑥]陈宝琛建议清廷采用“羁縻推宕之法”,先全力对付俄,然后“与倭相持”,期不战而屈日;否则闭关绝市以困之[②⑦]。左庶子张之洞主张联日制俄,先应允改约,与日本立不得助俄之约,待俄事定,然后示日本以保护琉球的决心,甚至不惜与日绝交备战。醇亲王奕琮等则惟恐一旦更动已成的中日之约,反招各国非议,中方终遭屈服,并使两岛丧失。
如此意见分岐,迫使清延密谕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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