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得禄以水师兵六百人破贼数万于洲仔尾。不三年卒歼蔡逆,台人至今犹能言之。是则班兵非不得力,顾用之何如耳。
针对班兵制的弊病,姚莹提出五条改进意见,一、无事收藏兵器以肃营规。二、演验军装枪炮以求可用。三、选取教师学习技艺以备临敌。四、增设噶玛兰营兵以资防守。五、移驻北路副将以重形势。
班兵制体现了在统一国家中,中央政府对武装力量和国家防务的集中管理。姚莹的观点是正确的。台湾镇总兵、闽浙总督、福建巡抚支持姚莹,延续三年多的关于班兵制的辩沦总算有了结果。
其实,清政府一直重视台湾义勇,以为班兵的补充力量。朱一贵起义失败,被沟尾庄乡民捕送清军。林爽文起义时,大批义勇协助总兵柴大纪守卫诸罗县城。乾隆谕令将“诸罗县改为嘉义县,俾阖县良民,倍加奋励,以昭奖励。”[60]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台湾镇总兵达洪阿招募义勇4万7干人,协助官军作战。[61]太平天国起义期间,清军主力关注大陆战场,义勇成了维持台湾社会安定的主力。有大批随同官军作战的义勇被征募入伍,其中一些立有战功者被提升为军官。台籍将领王得禄、林文察能升到提督的高位,说明清政府领导的武装力量在台湾拥有雄厚的群众基础。
上述四项特殊制度,对保持台湾内部的社会稳定,加强台湾和祖国大陆的关系,增进中央政府与台湾地方官府的信息交流,使中央的政令得到顺畅贯彻,其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当然,任何制度均有两面性,四项特殊制度的弊端也是客观存在的。由这些弊端多次引发的治台政策辩论,最终推动了台湾建省方案的出台与实行。
(资料来源:《明清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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