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上海全市性木业同业组织主要有两个,即成立于咸丰八年(1858年)、以经营国产木材为主的木商公所和成立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经营洋木业为主的震巽木商公所(又称板木公所)(注:关于这两个公所的成立时间,据吴馨等修纂的《上海县续志·卷三·建置下·会馆公所》所载,木商公所为咸丰八年始设,震巽木商公所则设立于宣统二年。考诸藏档,关于木商公所,1916年订立的《木商会馆重整规条》(档号S143-1-3)中亦基本同此说,但1930年6月的《上海特别市执行委员会民众训练委员会工商同业公会登记表》(档号S143-1-16-012)中却将该会沿革写为创于道光二十年,恐不确。因咸丰年前运木的宁式钓船尚不能进入沪关,至咸丰八年经同业禀准官厅进口后,始设木商公所,以为木船具报进口事宜的办理机构,故此时设立较为可信。而震巽木商公所设立时间,据该会1925年8月所纂《震巽木业公会成立志略》(档号S145-1-7-009)载,应为光绪三十一年租赁英租界公兴里房屋为事务所、公举曹雨岑为总董正式成立。)。这两个公所都出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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