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通过抢掠、价买等方式得到的奴婢,在为主人生育子女后,被升格为妻。
总之,从女真的求婚旧俗可知,一夫多妻制在女真社会曾经存在并且被社会所认可,但鉴于财力人力之限,多存在于部落上层与有财富者之中,一般下层的女真部民,则仍以一夫一妻为主。
二
16世纪中叶,当女真诸部陷入“各部蜂起,皆称王争长,互相战杀,甚且骨肉相残,强凌弱,众暴寡”(注:《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1,第3页。)的血腥残杀之中的时候,女真上层男子的一夫娶多妻, 主要是为*目的服务的。《李朝实录》载:“大抵斡朵里(即吾都里)酋长不娶管下,必求婚于同类之酋长,或兀狄哈,或兀良哈,或忽剌温。”(注:《李朝实录》世宗二十年七月己丑。)只要有足够的财力,多娶一个妻子,等于多结好一个有势力的部落酋长,多妻带来的益处显而易见。
清朝先祖娶妻的详细情况已不可考,但努尔哈齐之父塔克世的情况则是清楚的,他一生曾三娶,第一个妻子喜塔拉氏额穆齐,是建州右卫都指挥使王呆之女,继妻哈达纳喇氏肯姐(即史载虐待过努尔哈齐的那个继母),则是海西女真哈达贝勒所养的族女。王杲强盛时曾率兵两次入掠抚顺,兵锋所及甚至直指辽阳,使明廷为之一震。海西哈达部王台强盛之时,曾与努尔哈齐六祖的“宁古塔部”缔结多重婚姻,塔克世就是其中之一。塔克世娶这样两个妻子,其攀援强豪以求自保的目的是很明显的。
到努尔哈齐一代,其势力与乃父乃祖已不可同日而语,娶妻数目也多得多。现将他前后聘娶的后妃情况列表如下(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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