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观姐.初 广东抚郭世勋52.5.18
广东永安县 张氏22 钟复运.20.初 议政大臣阿桂56.2.16
广西横州 李氏27 杨可惠.初 广东抚陈用敷56.5.16
说明:同表1。
表2共收入28件个案。与寡妇再婚相比, 被夫卖嫁者显得比较复杂,其中有一点显得突出,就是,这些再婚者被卖为妾者所占比例较高,有7例,占25%。这说明,被丈夫卖嫁妇女的地位要低于寡妇再嫁者。作为前夫,在卖妻之时考虑更多的是经济收益,而不是妻子改嫁后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另一方面,这些已婚妇女被卖嫁与未婚男性也有较高比例,有17例,占60.71%.按照官方法律,无论卖嫁者还是买娶者,一旦官府发现或被人告发,都要承担责任。如退还财礼,离异, 杖100等处分。这就是说,买婚卖婚要冒一定风险,如四川仁寿县,曾添荣21岁,因与妻子不和,两下情愿离开。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自己主婚将妻改嫁,得财礼800文。后被妻兄知道,争吵,引发命案。最后判决为曾添荣与妻不和,理应归宗,乃辄私自主婚改嫁殊属不合,曾添荣邓氏均合依买休卖休本夫本妇各杖100折责40板,邓氏系妇人照律仍离异归宗,财礼入官。(议政大臣阿桂56.10.14)。即使这样,她们中不少人仍能嫁与初婚男性,它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这些男性在正常婚姻中所处不利地位。
如果说寡妇再婚具有买卖婚姻的特征或色彩的话,那么已婚妇女被丈夫、亲属和他人嫁卖则是一种赤裸裸的买卖婚姻。特别是丈夫卖妻行为,深刻地揭示了妇女在中国传统社会家庭中所处卑贱地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