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长江中游市镇大体上可分为“湮灭型”、“新生型”、“新旧交替型”三种类型。所谓“……昔之城砦,今且为市镇。聿稽关隘,益以叹美。两阶之舞,其化洽久矣”⑩,即流露出一股对世事沧桑的历史感怀。
属于湮灭型的市镇,如江西南城县之磁圭市,“唐宋元人烟辏聚,市延四里,屠肆七十二”。后经大火,明正德年间逐渐恢复,“止延二里,有店肆”,市况不及前代(11)。这一历史悠久的集市,在清代文献中不见记载,可能已成废市。对此《茶陵州志》的嘉靖版本和同治版本,市镇兴衰存废一目了然。如中坝市、南门市均为明代市镇,殆至清代俱成废市。有的市镇在历史变迁过程中商业机能萎缩,最后废为村落。如江西里子县之查家市、龙安市即是。
新生型的市镇,在每个历史时段都有大量涌现。粗略统计,长江中游地区唐宋时期的市镇计有285个,明代及清初增长为1744个,晚清时期获得飞速发展,骤然增至3656个。
新旧交替型市镇,在历史演变进程中最为常见。市镇的新旧交替主要沿着两条路径徐徐展开:其一,由唐宋草市成长为明清市镇。如江西庐陵县之永阳镇,“在县西南六十里,旧名草市。宋签判胡裕改今名。其地山障磅礴,江清而驶。……乾隆三十年,改敖城巡检司于此,为永阳司”(12)。湖南宁乡县之唐市镇,湖北枣阳县之草店,均州之草店镇等,皆属此类。其二,由唐宋军镇演绎而为以商业机能为主的市镇,这是长江中游市镇发展的重要线索。湖南醴陵县之渌口镇,永州府祁阳县之乐山镇、大营镇,永州府永明县之镇峡关,岳州府巴陵县之鹿角镇,常德府武陵县之崇孝镇,均属此类。
此外,也有少数市镇,在唐宋时期就以商业功能著称于世,殆至明清更趋繁盛。湖北沙市是典型例证,所谓“知其盛,在唐世已然矣”(13)。
在历史变迁过程中,有的市升格为镇,如湖南长沙府湘阴县之新市,为水陆通衢,清雍正十一年(1733)置镇,并有巡司进驻。有的镇降格为市,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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