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落;正与男事相类……且夫匹夫匹妇,男治田可十亩,女养蚕可十筐,日成布可二匹,或纺纱八两,宁复忧饥寒乎?”③这种配合紧密的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结构的商品化发展,不仅解决了庞大人口的基本生活消费问题,而且多余产品大量进入交换领域,输出埠外。但是,农村商品化生产的发达并没有使江南人民突破“低消费”的界定。就连植桑、养蚕、缫丝、织造专业化、商品化程度很高的湖州来说,广大专事副业或手工业的个体家庭,仍然是靠换取粮食以维持生计和交纳租赋以保障简单再生产的进行。鲜有财富的大量积累,故时人有曰:“湖丝虽遍天下,而湖民身无一缕,可慨!④
当然,与单纯的自然经济下“低消费”不同,明清江南地区的“低消费”具有相对性。况且,消费本身及其影响已逾出本区域,从而加强了小农经济对市场的依赖性。
农村以小农经济为中心的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可能完全解决严重的劳动力过剩问题,大量剩余劳动力转化为比较固定的工商业者,并汹汹涌入城镇,成为市镇勃兴的重要因素。明清时期密如星斗的市镇,聚集了以工商者为主体的大量人口。基于农工产品比价的“剪刀差”以及前资本主义商业的高额利润,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高于四乡。随着市镇多方面的城市功能的增强,特别是零售商业、铺坊手工业、饮食业和酒楼、茶肆、妓院等行业的蜂起,加上大量地主、士绅的迁入,使得市镇行政管理复杂化,官吏队伍遽速壮大。这些达官贵人、富商巨贾凭藉经济、*实力,消费水准高得惊人,高档奢侈性消费品的猛增促进了商业的繁荣。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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