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an Societies,pp.115,156)。)。农民在使用江东犁时,首先会计算使用的成本与收益,并与被使用这种耕犁而被节省下来的劳动的收益进行比较。如果比较的结果是不合算,那么就不会使用之(注:这一点,明末宋应星已说得非常明白。他指出:牛耕的效率大大高于人耕,但是在苏州一带,"会计牛值与水草之资,窃盗死病之变.不若人力亦便"(见《天工开物》乃粒第一卷稻工》。)。此外,如果没有发达的农村工业,使用江东犁节省下来的劳力也就没有了出路。在此情况下,农民为什么要使用江东犁呢?
再次,对于比较具体的问题来说,经济学方法也非常重要,舍此即难以进行研究。亩产量问题是许多学者在读了《检讨》之后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这里我们就以此为例来讨论一下使用经济学方法进行研究的问题。
按照范?赞登(Jan Luten von Zanden)的总结,近年来欧洲经济史学界研究近代以前亩产量所使用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1)在意大利和东欧,主要是使用种子与产量之比的材料进行分析;(2)在法国、西班牙、瑞士、匈牙利等国,主要是使用什一税作为农业生产率的指标;(3)在英国以及法兰德斯,越来越集中于从遗嘱中获得的有关资料来估计作物亩产量和作物布局;(4)也有一些研究一直把地租资料作为农业生产率的一个指标(注:Jan Luten von Zanden,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vity in Europe,1500-1800.)。简言之,主要的差别在于资料类型的不同。至于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仍是统计学方法。事实上,研究近代以前中国的亩产量的基本资料(田税、地租、家谱、分家文书、农书等),大体也属于上述类型。因此在中国亩产量研究中,统计学方法也是一种重要方法,但适用范围十分有限,原因是有关数字不够丰富,而且许多数字自身存在着各种问题。宋代亩产量记载不多,更难使用统计学方法研究亩产量,因此必须求助于其他的经济学方法。
柏金斯(Dwight Perkins)研究中国粮食亩产量时,使用了一种宏观分析方法:首先对一个地区人口和耕地的数量、种植制度以及人均粮食消费水平、用作交纳赋税的粮食的数量以及输出入的粮食的数量等一一进行研究,然后以所得结果为据,求出一个平均亩产量。很明显,只要人口等各种数据没有大错,那么这个平均亩产量也不会离开实际情况太远。同时,又从各种史料中大量收集亩产量数字并加以考证,选出其中比较可靠者,与上面得到的结果进行比较,并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调整和修正,从而得出一个最接近实际情况的数字(注:Dwight Perkins,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China,1368-1968,Aldine Publishing Company,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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