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合作社、公用合作社、保险合作社等社的形式、办理程序及相关内容。在由华洋义赈会主办的一年一度的合作讲习会上,华洋义赈会专门聘请专家向学员讲授各种合作社的种类、效用、业务及组建程序等。1932年,河北省的深泽县试办棉花运销合作社。取得经验后,1934年又扩大到无极、晋县、束鹿、元氏、高邑、蠡县、赵县等产棉县。由于棉花实现了运销合作,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民受中间商人之层层盘剥,棉农的收入明显增加,从而刺激了农民种植棉花的积极性。不少信用合作社在实践中主动兼营供给,生产、运销、消费等合作事业,不断扩大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此举既扩大了合作事业的影响,又使合作思想日益深入人心。
三
整个20世纪20年代,华洋义赈会推广合作事业的重点是在以河北省为中心的华北地区。1931年,淮河流域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发生了百年罕见的特大水灾。这场水灾迫使国民政府不得不重视华洋义赈会坚持多年的合作救灾工作,并委托华洋义赈会主持灾区的农赈工作,继而把该会负责人吸收到国民政府,主管全国的合作行政事业。华洋义赈会倡导的合作事业从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1931年,安徽、江西、湖南、湖北等长江、淮河流经的省份发生特大水灾。受灾地区达131县,“流亡人口估计有1015776万人,占灾区总人口的40%”[14](第179页),其中安徽省的灾情最重。为此,国民政府特设救济水灾委员会,拨发美麦4万吨,价值约合300万元,作为救济皖赣湘鄂四省灾民之用。刚成立的救济水灾委员会由于缺乏赈灾经验,其负责人通过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宋子文借调华洋义赈会总干事担任救济水灾委员会的总干事,并委托华洋义赈会制定施赈方案。由于救济水灾委员会缺少赈灾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便委托华洋义赈会全权主持“办理安徽、江西农赈”,随后,又委托华洋义赈会湖南分会、湖北分会办理湖南、湖北两省的农赈。
对于国民政府委托的工作,华洋义赈会把它视为该会倡导的合作事业走向全国,得到官方支持的十分难得的一次机遇。为此,该会专门针对这次办赈制定了工作方针:“此次赈务是恢复人民物质上及健康的能力,以增加人民生产力为目标。……将举办各种防灾事业,……铲除未来灾荒之成因,并引起人民对于农业复兴之兴趣与决心”(注:参见:《皖赣农赈》,载《大公报》1933年4月1日版。)。为了便于领导,华洋义赈会专门在上海成立了事务所,并于1931年12月16日开始办公。该所成立后,首先确立了这次农赈的目标,即协助受灾农民在最短期间内恢复农事的工作,所有种种措施,都要服从于此目标。其次,他们确定,凡是欲得到赈济的农民,均须组织互助社,然后才能得到借款。借款一概不需要抵押,利率为年息4厘。在华洋义赈会为这次赈灾工作进行前期准备期间,日本侵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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