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认识到,“民间钱多则价贱,钱少则价增”,11 这个货币理论的基本道理。其货币政策就是通过对货币的生产、流通、管理三个方面来实现的。在生产方面,政府根据市场上银钱比价的波动,不断增加或减少铸币数量,从而控制流通中总的货币量。对于京城二个铸钱局,政府规定每年生产制钱的数额,采取增减铸币数量,和增减铸炉数量的方法,进行控制。据统计,从顺治至嘉庆年间,京局大约增减铸币数量十四次,以后因库存铜材不足,每月逐渐少铸。12
收购私钱 13 和官方减重的小制钱,回炉铸造标准制钱。顺治三年,“禁用旧钱,送部者,每斤给价八分。”14 十八年,在京师等地方,“收买私钱及旧钱、废钱,使民间无法搀和使用。”15 康熙十年,收购旧钱、废钱,“每斤照铜价给值六分五厘,解局销毁改铸。”16 二十八年,下令“民间私钱,在京城限六月交送户部,照铜价每斤给银一钱收买改铸。”17 乾隆二十二年,还分别规定了收换废钱的条例。18
在流通方面,清代前期多数时间里,市场的银钱比价低。政府运用行政手段,改变原来在税收和分配中,完全使用白银的情况,征收或配给一定数量的铜钱,来调整流通中的铜钱数量,起到平衡银钱比价的作用。政府规定在税收中,“银钱兼收,以银七钱三为准。”但在实际纳税时,多“随民便”。19 在发放八旗兵饷和官员俸禄时,搭放制钱。20 政府用平粜米粮的铜钱,减价兑换白银,调节市场上的银钱比价。八旗、内务府,在京城共设米局27处,政府一方面发给各局银两作为资本,使其收买米谷,另一方面也发给各局米谷,让其平粜,收买粜卖所得铜钱,在市场上减价兑换白银。乾隆二十七年统计,户部库存平粜钱八万五千余串,五城各厂存钱一万三千余串。“京城内外有此十万余串钱文,以资流通,而每日平粜钱文,又可源源转运,岁底钱价自可不至加增。”21 政府还设立官钱局,并利用钱铺、当铺等金融机构,以低于市场比价,易换银两,调节市场中的制钱数量,使银钱比价接近官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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