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非产棉县,输入棉花,织布自给。
江西龙南县乾隆时“妇多织棉、苎为布,贫户恒取其息,以自给养。”棉花则沿赣江“溯流而来”。101至道光年间,纺织业发展,“木绵布邑人竞织之,或被袄巾带之类,贸于四方。”102直隶平乡县“不产棉花”,但“女务机杼,贫者鬻粗布以食”。103这类县的妇女要购买外地棉花,从事纺织,以自给。
10、非产棉县也不织布,输入棉布。
河南舞阳县“不宜木棉,布帛之须,多资贸易。”104甘肃甘州府“布絮其来自中州”,“甘人用线皆市买,不自绩。”105“甘省苦寒,土不宜桑,种棉纺织,概置不讲。布帛之价,贵于别省。”106有的不产棉花,不织棉布的县,也要输入少量棉花,以供人们纺线、絮衣被之用。
第二类棉花、棉布自给自足的州县,如:山东栖霞县“绩纺木棉以自衣被,绅士农家无男妇皆为之。”107陕西耀州“能植木棉,事织纺。然为布无多,不能出村落也。”108从史料反映的情况看,真正自给自足,不买卖棉花、棉布的州县,是很少的。如果把河南沈邱县“花布足以自赡,至粮税所需,尤多籍以供办。”109这类只有少量棉花、棉布买卖,“贸以佐日用”110的州县算上,也不会很多。但严格地说,这类州县并不是自给自足,而是自给有余的。
以上这些典型事例,几乎代表了清代前期全国各种类型的县。从中可以看出,只有自给自足完全不买不卖棉花、棉布的县的人们,不依靠市场,而其他县的人们,不是需要依靠棉花市场,就是需要依靠棉布市场,或者两个市场都要依靠。据郑昌淦研究表明:“完全属于、或基本上属于自给自足类型的农村棉纺织业,为数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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