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照例输纳。
乾隆三年
凡装载米粮船,查明实系贩往欠收地方者,免税放行,仍给印照,至欠收地方关口查验,填明到关月日,钤印发票,令其回关查照。如回船载有他货,止征货税,免其船料。
乾隆三年
因直隶米价昂贵,朕特颁谕旨,将天津、临清二关,及通州张家湾马头等处米税,宽免征收。
乾隆四年
将淮安、扬州、浒墅、凤阳等关,免征米税,俟乾隆四年麦熟时停止。……(今年因)米价一时未能平减,若商贩稀至,仍恐民食艰难,著将上下江各关口米税,照旧免征。
乾隆七年
朕惟惠万民之道,以轻徭薄敛为先,自御极以来,于蠲租减赋外,豁除各省关税不下百万。又令将税课规条刊刻木板,遍行晓谕,不许额外征收,宜其商民均沾惠泽,行旅各安牧圉。
乾隆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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