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一八八○年十一月十七日。)。对招来的商股,采取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经元善:《居易初集》,一九○一年版,卷二,第三六页。)。但是,所有这些,都遭到以龚寿图等人为代表的官僚势力的抵制。他们把织布局当作衙门,顾虑商股势力的增加会影响他们在布局的权位。官商矛盾,日趋尖锐。当一八八七年织布局的经营大权最后落入官僚手中,而资本因筹办一再迁延发生巨额的亏耗时,织布局的商股对之进行了有力的控诉。而首先带头发难的,是最早参加织布局的股东,曾经和郑观应出于同一洋行的买办卓培芳(《申报》一八九○年十一月一日。)。
唐廷枢主持下的开平煤矿,也是一个例子。从开办的第一天起,唐廷枢就特别强调矿局的经营要按“买卖常规”进行。在他所拟的招商章程中,规定“所有各厂司事,必须于商股之中选充”,并请免派代表官方的委员,“除去文案书差名目”( 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一九五七年版,第六二九页。(以下简称《工业史料》))。比较一下同一时期、前身为官办的荆门煤矿,人们一眼就可以看出开平煤矿章程中祛除官方干预的明显意图。因为荆门煤矿的招商章程中,虽然也有类似的条款,但只是规定商股得派员驻局监察,却“不准干预局中公事”(《申报》一八七九年六月三十日。)。
在唐廷枢等人主持下的轮船招商局,也出现同样的情况。特别是在郑观应入局以后,更为明显。他极力主张经营管理应按公司成例,由众股东公举董事和总、协理负责主持。总、协理不但管理局中一切商务,就是属于官务的漕运,也要由公司派一熟悉米色之人,会同代表官方之海运总理进行稽查(《后编》卷十,第五页。)。在郑观应的心目中,招商局应该朝什么方向发展,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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