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月刊第二卷第五期);吕实强:《丁日昌与自强运动》,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一九七二年版。)应宝时特强调,丁在“分巡上海”,即任上海道时创局。(上海《教会新报》一八六九年六月二日载文,亦言该局开办在“丁中丞任苏松太观察时”。)应宝时已戳破《李奏》谎言。李的幕府在斟酌之际也疏忽这个漏洞,仍称丁日昌为关道。
确凿证明李迟报的是曾国藩。一八六八年十月十七日曾奏:“(虹局)先后筹办情形,请为皇上粗陈其概。”曾也强调:“维时,丁日昌在上海道任内”,而开局时间为“(同治)四年五月”。(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四册。)一八六八年十一月一日,清廷为这一事专下谕旨,正式表态,承认并宣布曾奏虹局之情属实,(《大清历朝实录》穆宗朝卷二四三。)但事过境迁,仅间接训迪,不扩大事态。丁日昌自己的话仍可作佐证:“惟该局创设于同治三、四年间。”(丁日昌:《丁中丞抚吴公牍》卷四二,沈葆桢评选,光绪乙丑本。)
还有一个问题:同一个曾国藩,与李会衔时报一个开局时间,为何事后又补报另一开局时间?一是因曾事后深感得失悬殊。事前,李未让曾了解全部实情;事后,李使曾未能马上当上虹局督办大臣。(《江南制造局记》卷六《职官表》。)李、曾在一八六四年初,就讨论设制造局的具体事务,(《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二一《复李宫保》:“开厂不于浦东,不于湘潭,凡两湘近水偏僻之县均可开厂。”)容闳赴美购机,两人亦有默契;但开局时情况变了:曾只能寄函发表意见,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