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五年。上海通志馆:《上海通志馆期刊》第一年第一期,一九三三年。)后来又有法租界,“该浜适介于两租界之间”。(上海通社:《上海研究资料》,中华书局一九三五年版。黄协埙:《淞南梦影录》卷一:“法租界在洋泾浜南,英租界在洋泾浜北。”光绪九年刻印。姚文楠:《上海乡土志》,光绪三十三年版。)渐而洋泾浜一词的含义变化,一是专指一地——西洋泾浜及其浜畔,(直到浜被填没后,仍称其为洋泾浜,虽然正式路名为爱多亚路,见一九二二年四月十九日上海《时报》。)二是泛指租界,成了上海租界的代称。一八六八年制订租界司法章程,就定名为《洋泾浜章程十条》(《上海租界问题》上篇。)(也叫《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丁日昌也讲过:“洋教练久住洋泾浜,多不在营。”(丁日昌:《丁中丞抚吴公牍》卷四八。)这充分表明,这一含义被中外官方承认和采用。
李鸿章率淮军来沪后不久,写信给曾国藩:“西洋人拥兵数千,坐守洋泾浜,令人莫测其意。”(《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一。)洋泾浜不在前线,太平军必须攻占县城或租界,才能进攻洋泾浜。在洋泾浜一线布下全部兵力并无必要。李函中的洋泾浜是指整个租界。一八六三年十月,李在一份奏折中述一要犯被“法国巡捕仍纵归洋泾浜藏匿”,(《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五。)并言藏在“老旗昌洋行第三层洋楼”,则更明显是指租界。就是在《李奏》内,也有一内证:李要把虹局迁走,原因是“洋泾浜习俗纷华,游艺者易于失志。厂中工匠繁多,时有与洋人口角生事。”除了指租界,文中的洋泾浜不可能指它处。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