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购买铁厂的决策,不知开局时间,不知丁日昌在总办局务。(《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四,江世荣编注《曾国藩未刊信稿》《李少荃中丞》:“……似须派司道大员总理其事。雨生可以遥领否?”以及《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二五。)二是李、曾合奏之稿由李决定。据《曾文正公年谱》,上奏前一日,曾“宿宿州”;九月二十三日才赶到徐州老营。这以前,他一直在途中。《李奏》中的“臣”单指李,如“曾国藩采办西洋机器,俟到沪后,应归并臣处置”。若曾先知此事,未必从命。三是曾国藩后来回任总督,欲揽该局之权。曾奏请拨二成洋税给该局,(《曾文正公全集》,世界书局一九三六年版。)亲临该局,驻扎该局。(《曾文正公手书日记》卷三○,宣统元年上海中国图书公司版。)但李视之如禁脔。两人为争夺该局,矛盾加深。
最后,可得出结论:
一、虹局设立时间虽是一小问题,由于它涉及统治阶级内部满汉矛盾、湘系淮系集团的矛盾,致难弄清。
二、清廷上谕,曾国藩、丁日昌、应宝时之言及许多资料,均证明《李奏》所报虹局设立时间是故意推迟。《江南制造局记》是正确的:上海机器制造局设立时间应为一八六五年五月底到六月初。
三、这一历史公案的症结是:清廷除抽调淮军“卫畿”、“剿捻”,更急谕李鸿章送出机器、人员赶赴天津设总局。而李鸿章在上海已创办好堪称大型的虹局。李宁冒欺君之大不韪,联曾瞒上,先斩后奏,迟达三个多月,致使史家生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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