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朱批谕旨》,雍正四年八月初二日浙江巡抚李卫奏。
挠“摊丁入地”的进行①。地主阶级这种倒行逆施的行动,也遭难广大群众的反击。在地主们第一次闹事以后,就“被有丁无田情愿均摊者窥破伎俩”,当时,不仅城外的“乡民”“聚集”一起,“围辕吵闹更甚”,而且城内的“一班门面丁差,亦为效尤”,他们还“打街罢市”,响应贫苦“乡民”们的义举②。从浙江省所发生的事例中,我们看到,围绕着“摊丁入地”,地主阶级和广大群众之间,存在着多么深刻的矛盾。
那么,怎样看待地主阶级国家推行“摊丁入地”的这一行动呢?清朝的一些官僚士大夫们,往往把它归结为“圣清”统治者“爱民如子”的“德性”。是“圣祖仁皇帝”“至仁之政”,和雍正帝“优惠于贫民”的“恩恤旷典”。这些当然都是颂扬帝王恩德的无稽之谈。浙江《嘉兴府志》对“摊丁入地”总结了四点好处:“因田起丁,田多则丁多,田少则丁少,计亩科算,无从欺隐,其利一;民间无包赔之苦,其利二;编审之年,照例造册,无烦再为稽核,其利三;各完各田之丁,吏不能上下其手,其利四。” ③《嘉兴府志》中所说的四点好处,归结起来,就是减少头绪,简化税则,保证赋税的足额。这才是封建国家推行“摊丁入地”的真实目的。《永宪录》的作者萧奭也说,“自摊丁之法立,穷民免累,而国赋无亏,此编审所以缓行。”④所谓“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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