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样的劳役差派,向封建国家进行了艰苦的斗争。明末一条鞭法的改革,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也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斗争成果。但是正如前面我们提到的,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特别是明清之际的长期战乱,一条鞭法在各地的贯彻情况是相当混乱的。因此,清代的“摊丁入地”,对于封建国家来说,不仅是一条鞭以来赋役内容的继续简化,即所谓“视明条鞭之制更简而易”①,更重要的也是各地赋役制度的一次再统一。乾隆《济宁州志》在评论“摊丁入地”的意义时说:“济之改九则(即三等九则制)行条鞭已百年矣。……然时役在赋中,时或役在赋外。《会典》云:直省丁徭有分三等九则者,有一条鞭者,有丁随甲派者,有丁从丁派者,一省之内,则例各殊。……至此始归划一,从古未有之善政也”②。这种在全国范围内赋役制度的相对统一,不仅有利于封建国家财政法令的贯彻,而且对于促进各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是起作用的。
“摊丁入地”对于一般无地贫民,确实也带来某些好处,首先在经济上就免除了丁银的追比。随着赋役内容的简化,一般百姓受到的骚扰也相对有所减少。因为在庞大的官僚机构下,往往每一项赋税征收的中间环节,都可以成为官员吏胥搞贪污中饱的机会,所以简化税则、减少头绪,不但对于广大无地贫民有利,而且也受到自耕农民、甚至中小地主们的欢迎。山东《夏津县志》提到该县“摊丁入地”后,虽“较诸原额为过之,然一切杂办丁徭尽为除豁,民止知有田赋一项,而吏胥不得以为奸,则浮费省剔无算,岂不名增而实减哉” ③!类似《夏津县志》中的说法,我们在其它记载中也见到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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