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者”⑦。陕西鄂县明末“摊丁入地”后,“有田之家”一直于心不甘,他们把广大无地农民和工商业者辱骂为“游手梗化之徒”,竭力进行所谓“改正”活动,有的人甚至煽动“有田之家同心协力赴上台力辩”,以图逼使官府再回复按丁征银⑧。直隶肃宁县有的地主自“摊丁入地”后,就借此“事端”,“每亩加租二分”⑨,把摊入地粮的丁银重新转嫁于贫苦农民的头上。
在有的地区,还因此发生暴力行动。康熙时,鄞县乡绅仇兆鳌,因为顽固地阻挠“摊丁入地”,引起群众的愤怒,他们“群聚兆鳌宅,毁其外墙”,表示对仇兆鳌的警告⑩。雍正初年,浙江全省“丁归粮办”,省城杭州府的一些“田多丁少”的地主富户,竟先后两次聚众闹事。第一次是在雍正三年(1725年)的春天,他们“蛊惑百余人,齐集巡抚衙门,喊叫拦阻摊丁。”接着次年七月,又乘全省“十一郡贡监劣衿俱在省下场”,进行乡试的机会,由“劣恶”金济路带头,“暗中雇出土棍闻尚德等,复挟故智,聚众进城”11。他们甚至“鸣锣执旗”,“喊叫罢市”,以阻
注释:
① 刘履泰:康熙《湘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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