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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劳动力状况和各从业人口数的大体匡测

时间:2007-3-10 10:58:32  来源:不详
1.826亿。这期间人口发展趋势属稳定型。稳定型1549岁年龄段的人口约占总人口的50.5%,那么男性整劳动力就是1.07161.0978亿人。

清代按中国传统旧例,男子在外劳动养活家口,妇女在内主中馈,参加家内劳作。所以她们的劳动不属于社会生产性劳动。这样的观点,当时上至皇帝,下及百官、文人,都是这么看的。乾隆初,陕西巡抚崔纪在一个奏疏中谈到农家劳动力状况时就颇具典型。他说:“百亩之家,除老幼妇女而外,共力田者不过两三人”[4] 这里的二三人,就是“或父子、或兄弟”,没有把妇女和老幼列在一起。又如“农民八口之家,耕不足二三人”[5]与崔纪的说法如同一辙。按清代的实际情况看,把妇女完全排除在生产性劳动之外是不合适的,且不谈南方不少地方也有妇女参加田间劳作,就从羊蚕、采茶、纺纱织布等这些以妇女为主的劳动,随着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多种经营和更加普遍化,已越来越具有社会生产的性质。因此,适当考虑把妇女的劳动包括在社会生产的行列,是完全必要的。当然,由于体力等各种限制,加上相当部分妇女的劳作仍以家务为主,所以可按成年男子劳动量的一半,或更少一些进行计算,即相当于半劳动力和四分之一劳动力。照清代的传统,女子以虚岁十五为及筓之年,也就是步入成年了,不过为了计算方便,仍依男十五至四十九岁为全劳动力的标准作准。在这个年龄段中,假设半劳动力和四分之一劳动力各占一半,那么,康熙末雍正初女子合两者折成全劳动力为:0.2464亿—0.2396亿和0.2641亿—0.2569亿之间,乾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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