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名、曲周、丘县、鸡泽、威县、清河、枣强、冀州、景县、阜城、河间、献县等广大地区迅猛地发展起来。
11月17日,统领梅东益和直隶巡防营务处总理、候补道张莲芬给裕禄打电报说,“拳匪首犯武修和尚在(景州)刘八庄聚众起事,……十六早,武修率众千余人往攻朱家河大教堂,……各营官带队往阻,武修……率众迎敌”。梅东益、张莲芬还指出,武修领导的义和团已使用了各式各样的武器,如“大铁炮两尊、抬枪、洋枪、旗帜、刀矛、器械一百四五十件”。(参见《直东剿匪电存》62页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筹笔偶存》。(《筹笔偶存》是清代在山东的一个地方官吏写的关于直隶、山东义和团运动的手稿本。具体作者姓名目前尚不可知。近代史研究所荣孟源同志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朱金甫同志正在研究这部资料))
梅东益、张莲芬在给裕禄的告急电报中又说:“查义和拳匪共分八九门,各教徒众,河间、深、冀各属,同时起事,烧拆小教堂”;“献县、景州肖张有洋人大教堂”,亦遭攻打;而“枣强、故城势甚紧迫”,“两武、衡、枣四县”亦需派兵“抚解”;“东益、莲芬驰近千里,势难兼办。”(《直东剿匪电存》64页。)
这些事例说明,直隶义和团运动并不是从山东转移过来的。
第四,关于山东义和团主力转进直隶的描述,在历史上是查无实据的。(详见李宗一:《山东义和团转进直隶说质疑》,见《近代史研究》1979年第一期。本文不再赘述。)
综合以上四条,可以断言:所谓山东义和团主力转进直隶,义和团运动中心也从山东转移到直隶的观点,是缺乏历史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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