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出现教民的大批被杀之例,有时一次就有数十名教民被拳民杀死。但这些大都发生在直隶与山东交界各州县,并且大都是由直隶南来的拳民所为,山东内地各州县仍很少发生拳民大批屠杀教民之事例。
山东的义和拳也并不是一开始就盲目排外,他们既不是见洋人就杀,也不是见洋物就砸。就以电线为例,在天津失陷之前,尽管山东义和团反帝反洋教运动十分高涨,但山东境内的电话线路基本是畅通的,没有受到多大破坏。只是在天津失陷之后,山东义和拳才开始有大规模的拔杆割线活动。
山东义和拳也不拒绝使用洋枪、洋炮。在《偶存》之内,有多处关于拳民使用洋枪、洋炮的记载。如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初二日副将马金叙禀报:他的部队在茌平县东南刘莱寺一带,与罗洪英等为首的拳民作战,缴获了一些拳民的武器,其中就有来福枪两枝;同日,夏津县也禀报该县东乡贺屯,有拳民二百余人,其中有骑马者十余人,分持洋枪刀械;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阳谷县又禀报官军在该县老庄镇压拳民时,夺获洋枪十四杆;同年六月二十三日,东阿县也禀报有拳民由荏平进入该县八里堂庄,并且开放洋炮,砍毙团丁等情(《偶存》卷三、卷十)。我们认为,山东义和拳的这些情况,与后来“奉旨办团”的直隶等地的义和团,在很多方面都很不相同,很值得进行深入研究。
总之,《偶存》的内容十分丰富,其所反映的山东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的史实,几乎遍及全省各个州县,其中对许多著名案件及事件的记载甚详,为别的资料所少见。限于篇幅和水平,我们的述略只能是九牛一毛,其中错误或偏狭之见,定所不免。好在此手稿现已由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联合进行整理考订,并即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付印出版。我们相信,它的发现和出版,必将有助于史学界对山东义和团运动研究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发展。
(文章来源:《文史哲》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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